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这次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再起伟业的要害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集会,是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革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发动、总安排。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事情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革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在全会第二次全体集会上宣布了重要讲话。
《决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立继续完善和生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革新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是党的历史上又一重要纲要性文献。
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决定》共15部分,可分为“1+13+1”三大板块。第一板块是总论,主要论述进一步全面深化革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第二至第十四部分为第二板块,是分论,主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宁静、国防和军队等方面安排革新。第十五部分为第三板块,主要讲增强党对革新的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革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糜烂斗争。
全会取得的重要结果、作出的重大安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焦点的党中央坚定不移高举革新开放旗帜的坚强决心,关于发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斗争、锐意进取,以进一步全面深化革新开辟中国式现代化辽阔前景,实现第二个百年斗争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再起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